10月6日,记者从武汉经济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化、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武汉经济开发区出台《武汉经济开发区2024年购房节期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为在经济开发区购房的市民提供更多优惠支持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技术开发区。
具体措施如下:
1.增加契税和购房补贴。对经济开发区新购商品住房,取得房产证后,全额补贴已缴纳的契税;新建住宅项目新购或长期租赁地下停车位20年的,按照市场成交价给予3000元。 ——优惠10000元;新房业主可凭购房合同申领4000元汽车购车券、2000元空调购车券、2000元物业费抵扣券。
2.加大力度支持业主落户求学。业主在经济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凭购房合同直接办理户籍落户,享受与教育区同等待遇。
3.加大对“先租后买”购房的支持。青年公寓、经济适用租赁住房承租人购买区内国有企业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新建商品房的,前期缴纳的租金可在购买价中扣除。
四、加大重点群体购房优惠力度。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医生、护士、警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重点群体齐聚车都春台、车都外校区、君林海滨、天外天金融湾、德信阳光城、月香湖等11个楼盘京、中国城乡响月洲、凤鸣桃园、杭城丽都、印江山、招商未来中心城将提供高于市场成交价3点以上的团购优惠。
五、加大对存量住房收购和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协调区属国有企业,批量购买现有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支持企业申请住房租赁团购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贷款并给予一定补贴;前期,在君山新城“以旧换新”试点基础上,更新范围将扩大至整个武汉经开区,购房者新房认购期限可延长至最长 6 个月。
六、加大力度支持完善区域配套功能。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和社区商业综合体等配套设施引进,实行个案奖励。
七、加大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调控要求,支持企业降低开发强度、提高开发质量和继续开发建设,更加灵活地支持企业分拆、转移和“收购、调整、供给”工作。
八、加大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力度。对于因以往政策、协议等限制出售的存量房产,在不改变规划和功能用途的前提下,支持分割、出售、转让。上市交易前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
九、加大力度支持住宅阳台设计创新。新征地或房交会期间报建的项目,住宅阳台建筑面积不计入计算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住宅阳台的功能和面积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等中注明。
十、加大力度放宽免计算建筑范围。房交会期间新征地或申请建设的项目,将交接的架空楼层、“空中花园”、“开放露台”、“风雨廊”以及幼儿园、物业管理楼、社区管理楼等完成后免费超过的将被免除。配套社区养老设施、配电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给予奖励,不计容量。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解释区;奖励内容与“金九条”、“汉十条”、《关于继续促进武汉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重复政策相同的,按照按照不累加的原则,实施细则另行发布,实施期间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冲突的,将另行调整。 (郭婷婷、孙雅云)